昨天晚上,表妹結婚。
又是例牌一眾表兄弟姐妹親戚喧鬧。表姐剛生了小孩,大家像堆白痴一樣在嬰兒面前擠眉弄眼。
差不多散席時,有個陌生叔叔坐在我們的桌上跟媽媽和阿姨閒聊。
剛跑到那處穿外套準備散水,媽媽指著叔叔說:「喂,叫叔叔啊。」那叔叔笑說:「什麼叔叔呀? 好明顯是哥哥。」
我心想:哇你也是哥哥那我是下星期滿月酒的主角啦好不好?! (好賤)
但由於我是位有家教的小朋友嘛,還是好大聲又有笑容地說:「哥哥你好。」
管你是誰呀我,又回去搶bb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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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我姨在電話閒聊家事,她突然說,喂,昨天那個叔叔呢,是你媽媽以前的舊情人呀。
呢呢呢,就是跟你爸爸結婚前的一個男朋友喔,是個富家子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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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探子回報,想當年,我媽媽在某公司工作,一個普通的白領。
故事就是老老土土的,少東愛上這個巴辣倔強女子。
那個年代,每個女子都是柔柔順順聽聽話話的。我媽呢,嗯,是個不折不扣的潮州男人( ! )。以前聽我婆說過,她在公司遇到不合理的事,絕不啞忍,還會替同事朋友出頭,總之心口呢,掛著「義、勇」兩個字。
除了心口掛著個「義、勇」兩字,她年輕時的心口( ! ! )也非常非常的火辣。(由此可推斷,這個少東除了欣賞我媽的性格,也是有點色色的。好啦好啦,我爸也是。)有看過她年輕的照片,嗯,我的身材遺傳了不到一半。可想而知是極度地誇張。
即將結婚的k小姐準備在婚禮上穿她媽媽當年結婚的一條裙子,我看過那條裙後不斷盛讚。k小姐說,你將來也找媽媽的衣服來穿呀。唉,我穿個屁咩。
記得中五搬家時找到一條媽媽的舊裙子。那個腰圍小到驚人,穿上後連背後的拉鍊也拉不上呀。當時我媽一臉沾沾自喜說:「老娘我當年只得21腰呀。肥婆(她真的這樣叫我),你不要撐爆我的裙。」中五時的我,已經比現在輕15磅的啦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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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姨說,當年這個少東,極度迷戀我媽。後來他倆相戀兩年,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
由於在少東的公司打工,身份不同了,閒言閒語多,人家的咀臉突然整個變了。
我媽說,最怕這些呀,乾脆轉到唱片公司工作去。唱片公司呀!! 唱片公司呀!!! 我是今天才知道我媽曾在娛樂圈打滾!!!
後來,又再轉到酒樓去當收銀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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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少東是家中的孻子,對上有兩個姐姐,家裡做生意的。少東的爸爸媽媽姐姐,全都不喜歡我媽。人家有錢人,就是認為門不當、戶不對。我媽倔強,對著別人好明顯又不肯奉承不賣誰的賬。
這瘋狂少東當時曾跟我媽提出私奔(!!),不理家裡反對辭掉家裡的工作兩口子跑出去生活。剛才跟我媽談論此事,媽說:「神經病呀,富家子真的特別天真。他吃慣穿慣怎能捱?熱戀過後,總有天他會埋怨的。」
姨說,媽其實心地好,當年有跟她提過,不想他因為自己而跟家人關係搞差。
但他家裡真的太複雜。媽又不肯低聲下氣的受公婆的面色。
長此跟少東拖下去也不是辦法,反正也沒結果的啦。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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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酒樓工作,認識了我爸。
我媽說,當時覺得,爸的家庭背景很簡單,爸的性格也很簡單。她當時只希望簡單地組織個小家庭。不用有錢,只是自在舒適地過活。
那個少東也不是省油的燈,天天買一堆媽喜歡吃的芒果上去酒樓乞求回心轉意。媽跟朋友去吃飯看電影,他就像背後靈的一直跟著。
拿拿拿,我現在教大家一個被拋棄後的天條。就是:千萬不要乞求。
我重覆,千 萬 不 要 乞 求 。
我媽說,最初都有點心軟的,但隔了幾天,只感到,好煩呀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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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爸有次說,媽媽從前一個男朋友曾經到酒樓找他談判,要求把女朋友讓給他。
受軟不肯,他來硬的,有次差點打起來。
爸爸媽媽好型呀)))))))) 竟有這種兩男爭一女的電影場面。
( well...我突然想起,自己也曾經有這種場面呀。ya~ 將來要跟小孩炫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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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婆跟我說過,那時有個男子好迷戀我媽。
試過在門口不停叫婆婆開門給他,婆放他進來坐,他坐著等媽回家。婆說,唉,他又不懂潮州話,我倆坐著對望一整天,好尷尬,唯有不斷泡茶叫他喝。
媽回來,他說,我買了一對珍珠耳環送你啊。
媽隨手的,把耳環拋出窗外,進去洗澡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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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被拋棄還是拋棄人家的,我著實太明白女人遇見舊情人時最關心的是什麼。
我哄媽說,喂還好你昨天晚上穿戴漂亮呀!!! 輸人不輸陣,哎呀哎呀早知幫你痴假眼睫毛啦!!!
媽說,早在前一天,姨丈已跟她預先說了有請他。姨丈怕媽媽覺得太突然,早已備案。
我心想,嘩,你這個古惑女,難怪盛裝打扮呀根本是有備而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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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點什麼,我跟媽說,喂喂,還好你沒有選他呀!! 不然我可能都沒機會出世了,因為我本身是爸爸春袋內的精虫呀。
我媽沒好氣的望著我。
我再說,就算有機會出世,我也不想他當我爸爸呀。我不要姓羅,我不想要其他爸爸。
還有呀,這個男人現在只有一個兒子。就算我是他第一個女兒,那我沒有弟弟妹妹呀。
.....沒有弟弟妹妹的話,他們會去到哪裡?? 好恐怖啊弟弟妹妹跟泡沫一樣消失了。
還有呀,我的祖父祖母都不喜歡你啊....你第一胎生女,要看的臉色就更多了。
就算你再生個弟弟,那,家裡的人都只寵弟弟呀!! 這樣我跟弟弟感情不好,將來要爭產喎。
如果我是富家女,那整個命運都不同了,不可能認識現在的男朋友呀。
真的想起都恐怖,還有呀.........
「你可不可以不要再鬧........」媽打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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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好啦,可能我生來就不是富家女的命。
但我望著媽,突然感概萬分。
我說,你呀,當時有少奶不做,是條辛苦命啊,昨天那個叔叔說,他住淺水灣啊。
她一臉淡然的。
不知哪來的勇氣,我竟說:但你後來跟爸也離婚了。那時你選他,可能完全不一樣啊。
她說:「那時這樣選,總有些理由和原因令你這麼走的。哎呀你別再鬧啦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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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不到跟三十年沒見的舊情人見面感受該是如何的。
大家胖了老了外表不復當年,最妙的還是見到對方的子女。會行會走的會叫你「叔叔阿姨」的。
大概,百感交雜。
但願她就算現在才發現「原來那天選錯了」,也會有點「不幸中的大幸」地認為......還不賴啦....因為,還有三個情願不住淺水灣也希望再過幾生幾世都可再成為一家人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