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條懶虫,第一次到荷蘭,整整兩天都是窩在房間跟好朋友閒聊渡日。
踏足過的荷蘭國土就只有超級市場、酒店和機場,完全是友誼萬歲之旅 (快跟我一起唱:人生於世上.....有幾個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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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人是全世界最高的民族,他們的平均身高是184cm (!)
走在街上碰見的就只有一雙又一雙的腿,好難堪啊,我們像是從小人國偷走出來的矮瓜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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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巨人族,荷蘭也是全世界最美麗的國家。鬱金香、風花、芝士、木鞋、牛奶這些美麗隨處可見。更讓我為之動容的美麗,是那解放了很多受苦靈魂的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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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何解,跟同性戀的人頗有緣份。
第一次有朋友仔告訴我他喜歡同性,是幼稚園(!)跟我坐同一架校車的男同學。
五歲的他說自己暗戀表哥還叫我保守秘密,我問如果有天跟表哥結婚後生BB想做媽媽還是爸爸 (五歲的我以為兩人結婚後就自動會生產bb),我勸他要選擇做媽媽啊,因為不用天天早起外出工作 (看吧我小時候已註定是條懶虫)。
他失望的說男人跟男人不能結婚的,但他的願望是嫁給表哥。
我說我的願望是成為聖母瑪利亞 (what?!),還跟他說「不要怕,只要信。」 (-->小時候背的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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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後沒有成為聖母瑪利亞。
但荷蘭在2001年,成為第一個法律認可同性戀婚姻的國家。在這個國度裡,男生愛男生或女生愛女生是他們自由和個人的選擇。
上法院公証結婚的他們同樣會受到祝福和法律的保障,沒有人會因為你的性取向而奪去你應有的權利。就像世界有左撇子和右撇子一樣。
左撇子比較少見,但不代表他們是怪異的。愛情以另一姿態出現時,我們不用大驚小怪。他們只是如左撇子一樣跟我們不同罷了。左撇子跟右撇子,也同樣希望好好地被愛和去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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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一起工作的同事,確實也存在不少同性戀者。
他們的細心很適合這份需要照顧和體貼別人的工作,有時候更讓粗枝大葉的我很是佩服。
很多同事都不會刻意隱瞞自己的性取向,有幾位跟我頗要好的,會跟我一起討論保養皮膚流行打扮時裝化妝還有男人男人男人。
有一個他曾在德國的組員廚房內為我們煮晚餐;有一個他說我面色蒼白,再請我吃冰糖燕窩;有一個他拿著小暖壺分我一半滋潤湯水;有一個他在我旅行時帶著我和朋友們吃喝玩樂天天照顧周到;有一個他曾忍著眼淚跟我訴說他的負心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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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反對同性戀的人,也有他們自家一套的理由,什麼不道德啦違反倫常啦等等....
不同的人當然可以有不同的意見。
我只是認為,兩個人相愛,但因為性別而被歧視或被認定為有罪,
那才是不道德啊........
同意, 沒有傷害的相愛為什麼被禁止呢? 有看梁祖堯的"屈獄情"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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