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2日

賣花女


女孩子在小時候,大概都憧憬過長大後要開花店,夢想中的自己舉止優雅地穿條素色小圍裙在芬芳花叢裡飛舞(?)。

情人節快將來臨,大部份女生對收花這項目更有熱切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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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來歲的我每個週日都在髮型屋內打工,與髮型屋相隔著一塊玻璃的是間花店。兩家店的老闆是某天皇巨星和他的(前)經理人,花店的合伙人還有我姨,因此閒時也會溜到花店內幫點小忙。碰上情人節或情人節前夕不用上學的話,更會整天留在花店內幫忙送花賣花紮花寫卡片。

我不知道該感到慶幸還是遺憾,但就是這樣我在十來歲時對收花的幻想早已被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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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花店的人都不會有雙漂亮的手,玫瑰的刺割損手、弄花紮花雙手難免長期沾水破皮,花紙邊、絲帶頭等等更是傷痕累累的元兇。但那時候在情人節棒著花籃花束送到各大辦公室倒是有趣有玩。

由於我們花店常紮那種送給演唱會歌手的無敵大花束,儘管是普通的情人節花束也能紮得比一般的花店大 (重點呢,其實不是放更多的花,只是在底下塞更多的紙.....)。要知道情人節在辦公室收花的重點是鬥大鬥誇張 ( 很虛榮嗎? 沒錯,根本送花到辦公室就是虛榮之舉,但要做就做到最好啊 ! ) ,每次送花時我也會瞄瞄旁邊那些女同事或其他送花員工的花束。嘩哈哈哈我們的花籃花束根本就是長勝將軍,更試過有其他女同事追出來電梯口問我拿花店的卡片。

當時的我內心暗暗地為那些男友們感到高興 (看吧 ? ! 我很敬業 ! 但花真的好貴啊,如果花了錢還被女朋友嫌棄的話也太慘了吧... )。那些姐姐收到花後的表情像中了六合彩一樣,擁著花朵不停地笑笑笑笑笑笑,同事們會擁過來「哇...哇...哇...你的花好大紮呀........」。此時我會七情上面插咀:「對啊,姐姐你男朋友送的花真的好重好大呀。」(喂,不是造假的呀,花真的可以很重.....)

姐姐的眼神大多會流露出同情望望我這年幼送花女,再說:「哎呀,妹妹辛苦你了,我都叫他別花這些錢呀,激死人...呵呵...」,然後在簽收的同時也一定會給答謝小費。嘿嘿....最多的那次我收過一千元啊

那時互聯網仍未流行,訂花的人除了傳真外就是打電話到花店訂花。很多女孩子....嗯...是真的會在情人節訂花到辦公室送給自己的,她們在訂花時煞有介事地先解釋自己是老闆的秘書所以才需要幫忙訂花。

好...好...好...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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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紮花送花,我更試過情人節在街邊賣花( ! )。猶記得那一年的傍晚花店快關門,當天賣不完的盒裝玫瑰花都會被棄掉,我嚷著說太浪費更提議要拿去街上販賣,年少無知的表妹柴娃娃的跟著我,兩個少女就是這樣拿著三十多盒花去當小販 ( ! ! )

哪裡是最浪漫的賣花地點呢? 登 登 登 登 :尖咀海傍

內有一支玫瑰花包裝精美的盒裝花,在店內原本的售價是$80 ( 好貴 ! )

表妹老實認為我們也該賣$80,但經過我的深思熟慮後認為要是賣$80的話,我們根本沒零錢找贖 (假設對方給一百)。

表妹再說:「那賣$100吧」 (.....好猖狂)

最後我決定賣$120 (...無法無天 )

因為$120可以有講價到$100的空間,如果最後沒人買要割價到$80的話,先賣$120的話就有很多$20可留起來作找贖 (什麼歪理?!)

裝上一副「賣火柴的女孩 (花兒版) 」的表情( ? )後,我倆拿著花籃向一雙一對的情侶進攻。那一年是1996年,大概是因為金融風暴仍未抵達的經濟盛世,不消半小時三十多盒花賣清光 (根本沒人講價)。

最後一對情侶更一口氣地幫我們買下最後五盒花。由於不想拿著那個花籃,我更「懶好心」的連花籃也一併送給他們,這對善良的壁人還勸我們快點回家做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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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數千元還會回家做功課嗎? 賣花姑娘收隊後溜到銅鑼灣吃大餐看電影。
猶記得當天晚上看的是Tom Cruise的《Jerry MaGuire》,我們超級豪氣的買了兩大盒爆米花和大量零食進場(這叫,有錢就身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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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小時候的情人節,沒情人但早已在花海內打滾的情人節。

2009年2月4日

我愛農曆年(二)


* 大年初一,懶虫生活正式啟動。
* 睡至下午三時。
* 穿著睡衣,攤在沙發上,蓋張碎花小棉被,棒著杯綠茶,拿著零食。
* 做什麼? 瘋狂看無聊雜誌電視發呆去。
* 看兩三小時,躺在沙發上,再睡。
* 晚上,跟男友討論到何處吃飯,才肯換衣服和梳頭。
* 有幾天,我的腿開始退化了不能動,男友買外賣回來給這廢人吃。
* 吃飯後的活動,請重覆收看本文第三至第五行。
* 過了一星期( ! )這樣的生活,有不枉此生的感覺。
* 別看我平日假期好像比OL多,平日啊,我真的很少可以這樣休息。
* 我的意思是....很少可以.....連續一星期地......躺著發呆什麼都不用想。
* 正常生活是一直飛一直飛,不在香港。
* 在香港的日子,要上學約朋友拍拖陪家人練琴做家務處理生活碎事。
* 還有兼職什麼的總之每天都東跑西跑,明明不是日理萬機,但總在瞎忙。
* 整個年假最積極的一天,年初二,到婆婆家團拜。
* 不慣早起(早:1pm) ,在車上睡著了
* 醒來時已是瑪麗醫院,車一直駛到薄扶林。
* 最後一次見婆婆,也是在瑪麗醫院。
* 以後的年初二團拜,也聽不到她拿著利是叫我乖乖讀書。
* 她沒試過拿著利是叫我努力工作;那一年,我仍是個學生。
* 從薄扶門坐小巴回西環去,我最喜歡的西環。
* 時間仍早,走到士美菲路時步入麥當叔之家買奶茶解凍。
* 站在那個路口等過馬路,我驚覺這裡是我兒時遊玩的街道。
* 那時士美菲路不是長這樣的,那時有牛房屠房,常偷偷走進去玩。
* 後來變成個小公園,喜歡在那裡玩船仔和偷打其他小朋友。
* 初二團拜,生在大家族的我,共有親戚四十多人。
* 三個表哥,第一年派利是,我們 列 隊 尖 叫 。
* 家族新成員多了三位漂亮可人的表嫂。
* 新新小成員有表哥的小BABY,四個月大,肥嘟嘟的。
* 幸運是她爸爸比我大上半年,不然我會由現在的表姑姐,變成表姑媽( ! )........
* 大表姐,被我們狂叫「大表姑媽」數十次,好慘。
* 有兩個新面孔,表弟跟表妹的男女朋友。
* 我得承認他倆非常勇敢。
* 試想像,你的男 / 女朋友帶你去拜年,親戚四十多人,全 都 是 瘋 的。
* 逗留一小時後,我開始有短暫失聰的感覺。
* 假期的最後一天,約了小學同學、老師聚會。
* 自小學畢業後都沒見過面,近日在facebook找回大家。
* 同學老師都說我變了很多。
* 小學時期我是個品學兼優小女生,現在呢,嗯.......嘿.......
* 其實在小學時期,我跟大家並不熟稔,比較談得來的只有一兩位同學。
* 那時的我,很安靜、驕傲、對自己要求極高,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裡。
* 現在回想,真的好離譜囉,又不是特別聰明可愛,請問驕什麼傲?
* 某小學同學竟說她有買我的書,極度震驚中。
* 這同學的爸爸從前在國泰工作,小時候我非常羨慕她經常和家人去旅行。
* 記得某次她說和爸媽到泰國遊玩,買了很多牛仔褲。
* 回家後我不停想: 「哇,在這間叫國泰的泰國公司(?)裡工作好好啊........」
* 這叫,世事如棋。
* 小學同學聚會為悠長假期畫上完滿句號。
* 大迷信:我生肖的牛年運程,很好很好啊,哈。

2009年2月3日

我愛農曆年(一)


* 期待已久的年假,第一天,大感冒發燒超級喉嚨痛
* 看了兩次醫生,連最喜歡吃的古古力,也不敢碰。
* 因為我好怕好怕,農曆新年還在病,不能狂吃年榚。
* 好想打人啊,明明,未放假前天天狂飛,身體仍是好好地喎。
* 這叫賤骨頭吧。
* 但如何病,在大年初一前的一星期,仍是忙得快吐泡。
* 光是辦年貨、置新衣床單、大掃除、安排團年飯等事宜,而可把正常人搞得崩潰。
* 修腳甲後,未等甲油乾透便趕著離開去辦年貨,唯有穿著拖鞋在sogo購物
* 提著大包小包的,由最初的怕被人踩到腳指;
* 發展到擔心在人海內被推跌,再踩死
* 連續三天吃團年飯,好飽,但開心,喜歡一家人圍在一起吃飯。
* 這兩年,弟弟的小女友都跟我爸一起團年,我們已把她當作一份子了
* 今年跟媽媽吃的團年飯比較正常,是京川滬菜。
* 某一年,我們的團年飯,是Pizza Hut
* 又有一年,是茶餐廳
* 今年大掃除讓我最洋洋得意的,是家中的書櫃收拾得(看似)好整齊。
* 接近五百本書,整理了兩天。
* 如果你借了我的書,短期內別還給我,我不想破壞片刻的短暫美感
* 家中某部份相片,依次序地放進相簿內。
* 某部份的意思,是相片總數量的:1 /50
* 餘下的,下年再說。
* 家中有個大櫃,我叫它「地獄」
* 每當有任何東西想不到如何處置,都會掉進地獄內。
* 地獄內有(大量)玩具、舊日記簿、舊照片、前男友送的禮物;
* 超過一百本(!)未用過的簿 、印度鼓非洲鼓各一、地圖數張....
* 小型地球儀、旅行紀念品、芭比娃、印度針織掛布四大張、兒時鐵盒(10+).....
* 據估計,應該還有超過五十款林林總總的物件,但已想不起是什麼。
* 因為地獄之門,已有多年沒打開。
* 現在的地獄之門,要用透明膠紙封印著。
* 沒辦法啊,不貼著的話,門關不上之餘,內裡的東西也會傾巢而出。
* 上次說: 「趁假期該執拾一下地獄內的東西了」
* 是2003年的農曆年前夕。

( 四年後的大嬸碎碎念:地獄之門真正地打開整理,是因為出嫁搬家,硬著頭皮地打開它。某些完全不知如何分類的東西,塞著一堆大盒內先搬到新家,準備找天再整理。但,搬了兩年,大盒,仍是完封不動地擱著。人性啊....)


2009年1月20日

我們原來手牽手


上月第二次跟剛果的塔小姐會面,她談起昨晚跟友人在蘭桂芳短聚之事宜,提到其中一位叫E先生的友。塔小姐反覆問了數次我知否是誰,我一直搖頭。

上星期跟美國的雲小姐吃飯,席間她提起友人E先生。

雲小姐問:你知道哪個E先生嗎? 我毫不猶豫答:知道,我不認識但知道是誰,塔小姐都認識的嘛 (咩事呢? 為什麼塔小姐早陣子提起時,我又完全想不起她在說誰呢? 我懷疑,是塔小姐的表達能力出現問題....)

雲小姐再說:「早陣子我跟E先生談起XXX(雲小姐的文藝少女心事) , 他跟某個修讀相關科目的大學同學談起此事,當然,那個大學同學我們都不認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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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秒後,我們發現,那個無關痛癢、理應是個陌生人、E先生的大學同學路人甲,我哥哥!

我那個正在英國讀博士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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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看E先生的blog,他提到Oleta Adams在英國舉行聖誕音樂會。由於我哥也喜歡Jazz,當下我想:要記得send這個blog的link給哥告訴他這事.......(ok...最後...我當然是忘記了)。原來他倆根本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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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小姐說他倆認識不奇怪啊,大家都是香港人也在英國唸博士。但英國很大很大啊我哥又不住倫敦,最重要的是哥和我一樣朋友不多,在身邊能成為好友的更是少之又少,他的好朋友是我朋友的朋友讓我感到既驚訝又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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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認識E先生,E先生認識塔小姐,塔小姐認識雲小姐,雲小姐呢又認識z小姐,z小姐又認識winsome小姐,winsome小姐跟我的舊同事toppy小姐又是好朋友,toppy小姐跟我的表妹讀同一間中學是她的師姐,表妹又認識我的預科同學C小姐,C小姐當然又認識我的預科同學小牙,小牙跟我的前男友現在是同事,彭先生認識F小姐,F小姐認識的小竹小姐在我書的出版社內工作 (其實呢,還可以數下去啊)

好像一大堆我很喜歡的人,都手牽手的連結在一起。

我跟哥說,世界原來很小很小,大家好像原來都是互相認識的一樣連在一起。

哥說,世界不小,世界很大很大,所以相遇才是件奇妙事。

2009年1月13日

光速加印版

書出版了大概十天,親愛的編輯先生打來跟我商討再版事宜。

我們拿著電話嚴謹認真地談了一個半小時,但90%內容跟再版的事完全無關,我好像以阻著他工作為樂。

而我這個死女包,在往後的十天由於展開瘋狂苦命工作生涯(唉...)的關係把再版的事拋諸腦後,搞得再版的事一拖再拖二拖三拖搞得某些書店連一本書都沒有。直至上星期才搞定一切拿去再印,還好趕得及在農曆新年前出版,讓大家能在喜氣洋洋的節日帶著它出門送禮祈福求神攝太歲裝頭注香等等。

登‧登‧登‧登‧登

封面上多了一隻小鳥的「光速加印版」

最精彩的地方是終於改正過來的錯字1809-1817年(對不起,我是數字白痴又是文盲來的...)
第二精彩的地方是隨書附送的據聞是限量版之明信片乙張


大家只要從書之摺頁上把它剪下來,就能胡亂地寄給身處世界各地(或本地)的親朋戚友叔伯兄弟,實在是互相問好增進感情的最佳工具。

明信片的背面除了很體貼地教大家郵票貼在哪裡,還額外地有我的人頭乙個,有時間的話請為我畫上身體....謝謝......



如果你好淒涼地此生都沒收過明信片,可剪下這張明信片
1) 把它放進信封內
2) 寄回:灣仔皇后大道東80號堅雄商業大廈202001-2002室「文化會社」
3) 信封面請註明:給ah-yo
4) 再無論如何一定要記得寫下回郵地址在信封底或信封內(或anywhere啦)
5) 如果再記得的話可貼上$1.4郵票 (不記得或沒郵票就由他吧,反正我有很多郵票....)
ah-yo小姐會把這張明信片寫好再寄給你啊
(當然有寄失的危機,所以請寫下回郵地址和好好拜托郵差叔叔....)

嘩好好玩啊,我最喜歡寄明信片(我其實是剛剛才想到這玩意,又不敢在深夜兩點半打電話給阿編輯先生問他可不可以給我這樣玩。

我告訴你們......他真的就快殺死我再順勢地把我肢解......

那天已為我處理了一堆鴨仔呀信呀讀者的書呀我吃完的糖紙呀茶杯呀等等,現在又叫他幫我收信....

好啦如果他發現後不答應或反對,我們就取消囉又或者再求求他........)

最後,要謝謝您們所有人,書賣了十多天已決定加印,都是因為您們的支持。

謝謝謝謝啊!


2009年1月10日

神父我想懺悔


途經衣物回收箱,一個老人用公共垃圾筒上半部的那個正方形做階梯,踩在上面、一手執鐵枝、一手頂著那塊向內開合的小門。

我立即想起曾在報上看過某個「連環爆竊衣物回收箱」的新聞,那新聞是叫市民發現後要報警還是聯絡民政市務處呢我又想不起來。

望向那個透明的半滿的回收箱,最近入口的那幾袋其實用鐵枝一撈就上來,老人卻一直奮力想勾遠遠的某一個透明膠袋。

我踩上那個垃圾筒階梯說: 「我幫你頂著這個門,你兩隻手一起勾,快!」

他明顯被我嚇了一跳後,連忙點頭兩手執起鐵枝拚命撈。

踩上階級後我才發現老人長得好矮小,穿三吋高跟鞋的我比他高上一整個頭有多,難怪一無所獲。

我搶過鐵枝說: 「哎呀你頂著門吧,我撈,我知道你要哪一袋....」,我拿起鐵枝像釣蝦一樣的狂插勁拉,原來好難釣的啊媽咪。

老人撐著門的手力氣不夠,我的頭多次被那塊門板再反彈撞到,伸長手彎著腰差不多半個人都在那個回收箱內囉。

頂,如果我整個人跌進去這個鐵籠的話吧你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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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在做什麼呀? 跌死你啊.....」又多了一個師奶,抽著兩袋菜的。

嚇‧死‧我‧啦

師奶上來撐著門,老伯下去扶著垃圾筒穩定階梯。

師奶撐著門時還轉身跟老伯說:「好凍呀呵今日?好似話聽日得九度喳仲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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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袋內有一件啡色冷毛衣、一條頸巾、四件小童衣服,老人拿了毛衣和頸巾後立即穿上,四件小童衣服他放回衣物回收箱內,再把垃圾筒蓋放回垃圾筒上。

他原本只穿著一件像底衫般的白色衣服,那刻的我穿著公司制服( ! )外加長大褸,但仍是感到好冷好冷,這幾天真的好冷好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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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箱的衣物是給有需要的人士,他也可列作有需要的人士吧,好啦好啦我們偷東西是很錯很錯。

對不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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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找到那段新聞
「.......由於二手衣物被盜的地位位處人流極旺位置,從偷竊手法來看,相信是有組織人士的行動,呼籲大眾發現有人對二手衣物回收箱圖謀不軌,可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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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三人,真的沒有組織過這行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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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在某大型連鎖書店。

它們簡直是我的再生父母啊竟把我的書放在收銀處附近

我的書左邊是:卓韻芝小姐 (yeah yeah yeah....)

右邊是:奧巴馬先生 (嘩嘩嘩嘩 ! ! )

後來我發現,這書店為了把我的書保存得更好更精美,竟把為數三十本的所有的書全部用膠套包起來。我立即想,如果有人不想買只想打書釘咁點先,那對只想打書釘的讀者來說很不公平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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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呢,有個作者,靜雞雞地偷偷地快速地拆開了兩本再放回原處供廣大市民作打書釘之用。

嘿嘿.......

2009年1月8日

不能說的秘密


好些網友仔問,怎麼我坦蕩蕩地透露自己的年齡,年齡不是女人的秘密嗎?

嘩大佬呀其實我不寫人家也懂計數,曾提過自己是沙士那一年大學畢業,我不是15歲考進大學的天才兒童,2003畢業工作五年至今,不是28都27啦難道18嗎?


年齡是女人的秘密,總有一點點關乎外界對每個女人「外貌年齡」的估計,假如你今年28,人家從外表看來以為你30,那就比世界末日更灰暗更淒厲。


假如你今年28,人家以為你24,那就即時沾沾自喜鬆毛鬆翼,回家抱著護膚品化妝品焚香供奉。


假如你今年28,人家正好估28......BINGO!


正當對方暗暗為自己「猜對了喎實無死」而驕傲自滿之際,你仍會有點納悶為什麼他不是估25呀又或者26都好啦。所以我奉勸大家,年齡這話題最好不要當面拿出來討論或研究,這類慘劇我在公司親身目擊超過廿次。


公司同事在同一ranking內的年齡層面極度廣泛,由於入職年齡或學歷彈性大,再加上晉升制度緩慢八至十年才向前踏一步,跟我同一ranking的從19歲至3x歲都有 (3x=不知道,沒數據....),比我高一級的則從26歲至4x不等 (4x=更加不知道....)。先不討論別人的ranking吧,光是跟我同一級的可以比我細九年呀九年呀九年呀.....


好! 返回正題分享其中一個慘案。


話說某個天真小妹妹甲跟天真小妹妹乙在討論快要生日如何慶祝云云


天真甲說:哎呀就快23歲啦好驚呀好老呀.......

天真乙(19歲)答:哇如果我25歲仲未嫁得出都唔知點.......

站在旁邊是仍是單身的估計40+的副座艙長,天真甲乙最後被黑面和硬時間了20+個小時 (來回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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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次跟好友們談起小時候,小時候的我們都曾以為25歲很老很老,也曾以為25歲大家都應該結婚生仔有車有樓事業有成廚藝了得。因為阿婆和阿媽的那一代會告訴你她18歲結婚20歲就生了你,30歲這數字對那時的我來說更是金銀婆婆的年齡。


然後不經不覺又28歲,小時候以為自己會在這年齡擁有的東西仍未擁有,沒想過會得到的卻快要滿瀉。


我更喜歡這樣的結果啊。


( 四年後年過三十的嬸嬸碎碎念:

28歲算什麼呀你這個賤少女!!! 哼!!!

現在,快三十幾了。講真,真心喜歡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