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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8日

L’Oréal的涼浸浸



之前也略略提過L’Oréal浩浩蕩蕩的塞給我一大堆東西,又來報告一下。

首先,是White Perfect 的日夜美白系列
老實說,我覺得,沒有什麼特別。日間的SPF 15,對於在三萬五千呎高空工作的我來說太「小兒科」了點。

這產品的出發點大概是走「保濕+防曬」一條龍的路線。但質感嘛? 在夏天用好像有點太膩。

你如果決心要做好防曬的話,不如塗保濕產品再塗L’Oréal自家出品防曬會更有效。

藍色的晚霜呢,嗯,無論保濕和美白,也都是沒什麼特別。

坦白說它不是爛到讓人割蓆的東西,但就是「嗯....還ok啦」的那類產品。
( 我知道有人會問,人家送你產品你沒讚好,不怕得罪品牌嗎? 不怕。因為我相信,大牌子有大牌子的氣概。-->此女機心好重,先這樣說了,人家還敢找她晦氣嗎?! 嘿.... )

本著「火星空姐救地球之保護環境由我做起」(好長...)的決心,這兩瓶雖然沒什麼特別但我對它還算有好感(因為大牌子嘛)的美白產品,我現在每天都豪氣地用來搽頸和整個胸口。( 我發現很多女生面部皮膚吹彈可破,但頸和呀胸口由於省錢/懶的關係比較少保養。我自己,就是個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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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藍色晚霜沒什麼特別,有部份原因是因為另一個美白系列的嫩透白雙效精華效果和質感都較佳。
這個產品分為左右兩個部門,左邊負責美白,右邊則是有粉紅碧茜(水晶的一種吧?!)負責令皮膚白裡透紅的精華。一擠是同時粉白兩邊一起跑出來,自行混合塗在面上。質感未算極清爽,但不算黏。

上圖的照片好明顯是從官方網抓來。為什麼我不自己拍產品呢?

因為,我的粉嫩透白精華而已被我媽偷掉了。我根本不知她收到哪去。

我問:「媽,那天我給你試用的那支兩色美白精華呢?」
她答:「我是不會還給你。」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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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戲通常在後頭,HydraFresh Anti-Shine 抗油光冰感保濕系列,是我最喜歡的。
左起是洗面膏,中間是爽膚水,右邊是面膜,站在最面前的保濕凝膠。

這系列的強勢點是減少夏天的討厭油光,但,又有保濕的功效。

我算是乾性皮膚,但夏天由於化妝再加上香港潮濕到喊的關係也會出油,然後呢,鼻頭和額頭的化妝,開始溶溶地囉。實驗驗明(實驗=用我的臉走在三十幾度的新加坡街頭一整個下午) 用後出油的程度真的有減少,但保濕度也足夠。(拿拿拿,但如果你是去只得2%濕度的機艙就不夠啦,我有試過只塗這個上飛機,有點乾,要另加保濕精華,但日常生活一定ok。)

這系列最讚的地方是,我實在好喜歡這種感覺很「無負擔」的果凍式凝膠,感覺保濕但又不會讓人出粒粒。

而最最讚(夠啦!)的地方是,無論是洗面膏、爽膚水、保濕凝膠,用後也有冰涼的「涼浸浸」成份,我不懂如何形容,總之,就像皮膚在吃薄荷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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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跟大家分享個小故事

話說有天,某位貪靚的男人在新加坡偷用我的L’Oréal爽膚水。用後說:「哇涼浸浸呀...好夏天....」當時在忙的我不以為意答:「對呀..這個ok的還可減少油光。」

回香港後,事隔兩天,我在他家中,看到一支L’Oréal爽膚水。

我以為是自己拿了過去忘記拿走,即時收回袋中,還暗想:「嘩記住要拿" 涼浸浸 "回家呀。」

回家後,我發現,怎麼桌上又有一支呀貞子回魂呀還是近日太多人邀請寫試用文我開始有幻覺??? ( 幻覺的內容:整個世界都是護膚品包圍著我,去買麵包的店員,變了一支會說話的爽膚水;去買爆米花,他們迫我吃一粒粒的面膜....)

致電男人,他說:「我自己買的呀 ,六十幾蚊呀! ! 咩世界呀你自己有一支還再拿走我的涼浸浸......」

現在,我家中,有涼浸浸雙胞胎。


2010年5月24日

我的巨娃

早在好久以前,我就想買個新的嬰兒娃娃。


我的目標娃娃是:像真度要高,不要頭髮,最好是個男生。

找來找去,都找不到想要的,激死。怎料那天學琴後,竟在老師的家看到一個超級超級可愛的巨大玩具寶寶。我連忙問:哪裡買哪裡買??? 老師的丈夫抓著娃娃不停搖「好可愛呀是不是,就在我們家附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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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刻的我,完全忘了自己等一會要坐飛機到新加坡,也忘掉行李箱已沒位置塞下一個娃娃,只是滿腦子的「嘩娃娃呀娃娃呀終於找到了....」的衝去商店。

而在抵達賣娃娃的商店前,我更莫名其妙地在ok便利店發現鬆弛熊仔,$99,好大隻,即買。



各位觀眾,我的新娃娃:



他的名字叫Awesome。他的帽仔和底衫仔,是我買給他的。嘿嘿.....是真實嬰兒的衣服呀。他能穿下初生嬰兒的衣服。你可以想像到,他真的是個真人size的寶寶啊。整件事最扯的是買這個玩具娃娃時,店舖竟送我一包真實嬰兒用的這種抹屁股的濕紙巾。



會不會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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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微博上分享了買娃娃的事後,即時,收到各方好友的冷嘲熱諷。

朋友一號:好恐怖呀,我想不到有人會買chucky囉.....
朋友二號:寶寶可能有天會突然開口叫你「媽媽」。
朋友三號:娃娃有天會變成一隻邪惡娃娃,拿個電鋸出來把你肢解。
朋友四號:你是不是瘋了?! 我沒見過人買這麼大的一個娃娃。
朋友五號:寶貝,如果我下次看報紙有搶人BB或斬孕婦的新聞,我會毫不懷疑那個是你。到時我會告訴法官,我們早就料到有這樣的一天,只是作為朋友實在不忍心阻止你,而社工也會說之前曾聯絡過你,只是你一直堅稱自己沒事.......(下刪一億字無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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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喂,我只是買隻玩具罷了有必要這麼大反應嗎??

從大家的反應發現到,當年那一系列的《娃鬼怪嬰》已深深地影響大家的思考模式,故事中那隻紅髮邪惡怪嬰Chucky原來真的是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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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msn跟友討論起這事,我感到大家的故事都太沒趣了,來來去去都是chucky的版本。
於是,我開始發狂地研討一系列關於我娃娃的小故事。

1) 娃娃有天被蜜蜂咬到,由於體內注入了蜜蜂的基因,他在月圓之夜會化身成「蜜蜂俠」,飛到不同的地方警惡懲奸。

2) 我帶娃娃到博物館看展覽,娃娃不小心接觸到珍貴展覽品「金塔之星(??)」,地獄裡千千萬萬的娃娃兵團因此全被喚醒四處破壞,準備統治地球。為了收拾這個爛攤,我千山萬水地以羅拉的造型趕到埃及圖坦卡門的墓地去找一塊刻有何露斯之眼的石頭。找石頭的過程當然少不了遇上火龍、食肉甲虫等等恐怖的事,極度危險呀但我都能一一克服,好強。最後整個娃娃兵團變成灰燼,一切回復正常。( 如想理解詳情,請重溫整個Mummy電影系列,但請自行把某些角色想像成我和娃娃的模樣。)

3) 娃娃每晚趁我睡覺後偷偷起床上網,用假身份欺騙不同的網民,詐騙金額高達數億元。

4) 娃娃自強不息努力向上學整蛋榚,成為世紀蛋榚達人,登上Forbes雜誌封面。在訪問中他會提到自己最感激的人,是媽媽,即是,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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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回那天到新加坡。鬆弛熊仔被我硬生生地死塞了進去行李,但娃娃真的塞不下,只好帶著他上機。在閘口等著上機的我抱著個娃,不斷地被香港人歧視。

坐在附近的一個香港女生跟男友說:「好恐怖呀,她可能有精神病。」
男友答:「小聲點,等一下她過來斬你呀。」
我轉頭回答:「拜托,給點常識好不好? 機場禁區範圍不能帶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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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我旁邊的他,好乖。



我調較好卡通頻道後就一直讓他看個夠。


沒多久我發現,明明在看迪迪尼卡通的他怎麼變了在看《Sex and The City》? 拿出頻道的目錄後我才發現,迪迪尼公主卡通播完後原來緊接著播的就是《Sex and The City》。

我覺得我公司編排這個頻道的人應記一功,我猜他應該是個男人,最討厭公主病的人,所以希望從小教育小孩:「看完了夢幻的fantasy公主王子愛情嗎? 嗯嗯嗯,那是假的,現在來看看Reality了,留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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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著娃娃上機時,在商務艙那邊遇上個同事,飛過兩三次但不相熟的那種。

她望著我的娃娃,面有點難色,說:「你.........這個...............」

臨危不亂的我怎會被嚇到丫,不慌不忙說:「我表姐住新加坡,我飛過去看她啊。這個帶過去給她女兒的,好真實吧剛剛在機場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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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我認識的空少,剛好在我坐的區域工作。

派餐時看到娃娃,他淡淡然說:「小姐,這是你的雞肉飯。寶寶要不要喝牛奶baby food?」

我答:「不用啦我都餵母乳的,剛餵了,他應該夠飽。」

他仍是很淡然說:「看得出來( ! ! ),長得胖胖的。」

我都說,我真的好喜歡我的同事呀。這公司,瘋子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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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坐飛機,我們還一起坐的士。

awesome:「新加坡的士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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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上收到各方好友的冷嘲熱諷後,我戰戰兢兢地來到酒店,抱著娃娃,有被男友毆打的心理準備。怎料他開門後看到他,只是說:「好大隻啊。喂...你累不累? .我們去哪裡吃飯....」。在半夜我突然抱著娃娃一起睡,第二天早上他看到娃娃在床上,也只是平淡說:「噢,寶寶在這裡啊......」

拿拿拿,不是我賣花讚花香呀,什麼叫處變不驚就是這種了。

男友,果然是見慣大場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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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我又買了一條口水肩給他。

是小青蛙口水肩。好可愛呀好玩過芭比娃娃。

2010年5月21日

清爽系防曬


滿屋無聊玩具的我,由於走低能兒的幼稚仔路線,我的讀者年齡層由小學生到祖母爸爸媽媽級都有。


很多媽媽級的讀者說,你之前介紹的東西好貴啊,有沒有親民一點的開架品牌可介紹?

有。有。有。
(為什麼叫我介紹親民路線的人竟是媽媽級讀者呢? 因為,原來最有錢的人是中小學生。早前叫大家跟我一起玩iPhone的We Rule,已有超過一千人add我,大部份都是大中小學生。某初中小女孩更叫我不如買部iPad玩因為畫面更大喎,她說爸爸買了兩部,她和妹妹,一人一部。唉,妹妹,做空姐的阿姨其實好窮呀。爸媽的錢,原來都補貼在孩子身上。世上只有爸媽好,大家一定要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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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陣子收到 L’Oréal的產品試用。

收到電郵時,PR說是一支即將推出的清爽系防曬。

後來收到的,竟是合共八件( ! ! )的L’Oréal家族護膚品。大牌子真的有大牌子的豪邁。
( 許多人或者不知道, L’Oréal是個很龐大的品牌,很多護膚品牌跟L’Oréal都是同一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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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éal UV Perfect Mat SPF30/PA+++ 啞緻抗曬保護乳液 ($139/30ml)
這防曬是乳霜狀的,質地清爽,搽在面上也極易推。

我算是偏乾性的膚質,但這防曬最初搽在面上時,雖然不焗身,但老實說是有一點點的黏黏感。要知道香港的天氣潮濕,我雖是乾性肌但也真的受不了任何的黏黏感。(整張面油油的走在街上,我又不瘦。整個人看起來像什麼呢? 一碟會走路的燒味飯囉 ! ! )

還好,搽上面後等待大概三五分鐘左右,它會慢慢地吸收,最後反而有點啞啞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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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用這防曬在飛機上工作,可能是過於清爽的關係,感到有一點點的乾(因我皮膚偏乾性,在飛機上真的要用比較滋潤的產品)。

但上星期在三十幾度的新加坡試用這防曬呢,化妝後的感覺是不油不黏的「剛剛好」,而整天t-zone位出油的感覺也減少了。

我的感想是,這防曬比較適合中性至偏油的膚質,未來七八月的盛夏在香港用應該不錯。

但如果你像我一樣是偏乾的皮膚又在飛機上工作,就好像不夠滋潤啦。( 我現在不用飛的話就用這支perfect mat,要飛的話就用比較滋潤的防曬霜)


2010年5月20日

慈母與旦丁

是長期讀者或是有看我微博的人都會知道,陪著我出生入死(即是上班)的三歲半的小朋友,叫"Dante-Alighieri Leung",中文名叫「旦丁」。

他是一個堅強的小孩,經常地被不同的空姐空少欺負,例如:


(另一隻手在哪?! 嗯,好問題。好像在另一個空姐的碟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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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常問我,旦丁為什麼沒有衣服穿。

我也不想呀,他長得太小,嬰兒服對他來說太大,芭比blythe服又太小,所以只好一直光脫脫的。但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母親,我又怎能讓我的孩兒這麼沒「非屎」呢?

所以前陣子,我做了這個給他:



唐朝詩人孟郊的「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大家現在明白沒有?

旦丁雖然沒有衣服穿,但至少,有個名牌包。
(有人問為何不幹脆做件衣服給他? 因為,我不懂做衣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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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送給旦丁時,慈母還特地找了個香奈兒盒子放進去。他收到時,超開心的。


我的另一個兒子「樹歌兒」還偷偷試用旦丁的名牌包。



樹歌兒:「媽,我也想要個愛馬仕包包。」


我:「沒有,因為媽媽姓梁,不姓劉。」
(究竟我有多少隻這樣的玩具bb呢? 嗯嗯嗯...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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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跟旦丁有「親子裝」



從銀包跟小手袋的比例可看到,這手袋真的超小。

而最關鍵的是,這個2.55(山寨版)香奈兒包,是可以打開來放東西的
(旦丁大概可以放到一個五毫子出街買粒糖吃)

我做完一個以後,就快盲囉。

2010年5月18日

睫毛之星

睫毛膏是我生命裡不可缺少的東西。


(有看鑽石夜總會的人都會知道,化妝品根本就是本世紀最偉大發明。)

我的眼睫毛,算長。和我眼睛大小比例看來,算是很長 (因為我眼睛很小的嗚....) 但我的毛髮偏幼細,雖然睫毛長,但不塗睫毛膏的話其實也不明顯啊。

我知道現在很多女生都會黏假眼睫毛。我公司的空姐同事,很多在上班時也黏上一排排的假睫毛,超級美艷漂亮。

但除了是隆重的場合,我到現在還是堅持不在普通的日常生活中黏假睫毛呀,因為:

1) 就算如何自然的假睫毛也好,有黏跟沒黏的差別真的超大。
(除了印度人,應該沒有亞洲人的睫毛可跟假睫毛比併吧?!)

當你一習慣黏假的,以後無論用什麼睫毛膏也好,肯定會覺得效果不夠。就是這樣,開始跌進一個無底深淵。我認識有朋友最初黏一排,現在是重疊的黏兩排,再後來黏兩排半,到現在連下眼睫毛也一樣黏假,也是兩排。

2) 大眼睛女生黏了假睫毛後,好漂亮,像洋娃娃。但我這些小眼族,太誇張了。

3) 如何小心也好,拿走假睫毛時也一定有拉扯。長年積月拉拉扯扯,眼皮一定一定會鬆。
而且假睫毛有一定的重量,長久下去,眼皮會下垂。

我天生的眼皮已不算緊緻,有點浮腫,眼睛又不大,再又鬆又下垂的話,不如死了去就算(需要這麼誇張嗎?)。

4) 在大概十年前,我的化妝是超級誇張的。

能遮的都努力遮,可打陰影(面呀!)的就努力打,內外眼線雙倍畫,閃粉像登台。反正那時年青呀,化了亮麗,不化也清爽。但現在步入中女期,化了正常,不化恐怖。現在化妝,盡量簡單。為了男友的心臟著想,還是別讓自己化妝和卸妝後之間的「差距感」太大。
(對某些不化妝的女生來說,我的妝還是很誇張,我知。)

記得某位保養得宜的漂亮長輩說過,愈老,衣服和化妝反而要愈簡單,才會優雅不出醜。

5) 說到化妝與不化妝的「差距感」,我曾發生過一件超尷尬的事。

某位同事除了黏假睫毛,戴大眼仔,原本單眼皮的她還黏上雙眼皮膠紙,內外眼線也大概畫了四條,總之整個化妝超級艷。

後來到了外站,我吃早餐時遇見素顏又架上眼鏡的她,媽的,我完全認不出來。
(拿拿拿,我事先申報,她不化妝其實很清秀,因為她皮膚好,只是真的是兩個樣)


她對著我一直微笑又傾談等等,我一直以為,她是之前曾一起工作過的同事。

白痴的我竟問:「你哪班機來的?」(因為那個地方一天有四個航班)

她呆了兩秒,然後說:「我...跟你...在同一個廚房工作喎。你不是不認得我吧?」

「不.....是....啦因為...我...都....還沒有...睡醒...腦袋有點...嗯...就是...混亂。嗯,我好像很飽啦再見。」

6) 別人正常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都會變得不正常的。
我有看過某同事的假眼睫毛搖搖欲墜,介乎在甩甩地和又未甩之間。
我肯定,這些事情一定每天發生在我身上。而一定,會沒人告訴我,直至在街上走了一整天回家後才發現。

7) 雙眼皮的膠水,是黏在睫毛生長的位置。我始終認為,那是膠水呀,對原本的眼睫毛一定有不良影響。

可憐的我,眼睛超級敏感,如果天天黏,我肯定,我會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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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以上七個強而有力的原因,我,還是奮力地塗睫毛膏囉。

由於我眼水過剩的關係,不防水不防油的睫毛膏都會把我變成熊貓眼,好灰的。

而我剛才也說,我眼睛很敏感。所以,每半年左右一定要定期換一支新的睫毛膏。不然,眼睛會發炎。唉。有見及此,市面上90%品牌的睫毛膏,我都有試過,我簡直就是「世紀睫毛之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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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輪到分享Lancome Virtuose Precious Cells睫毛膏的時間。

這支睫毛膏珍貴的地方,是它有一種修護睫毛的珍貴幹細胞(??)成份。

是什麼呢? 我不知道呀。但它可以令睫毛濃密,也有更新睫毛的效果。換句話說,你就是一邊化妝扮靚一邊修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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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來到最緊張的化妝前化妝後變臉時間。

先旨聲明,我從沒說過自己是美女,別看完照片後別說貨不對辦呀。

未化妝前的眼睛:



1) 我不懂攝影,相機買了都快一年仍未學懂如何用。

這圖只是拿著相機在一個極光亮的床頭燈前自拍。影眼睛,原來超級困難。

2) 我,沒有戴大眼仔。我的眼珠,黑色的部份長得好大(因為眼睛小嘛)。
早前曾有數個品牌邀請我試用大眼仔,都推辭了。我眼珠已好大啦,再戴的話,會失去眼白吧??!! 整隻眼睛都是黑色也太恐怖了吧?!

3) 圖中眼白左邊的部份,有個紅線。因為我近日爆累又嚴重睡不夠,爆了一條小小的微絲血管。

那為什麼我不拍另一隻眼睛呢? 因為另一隻眼睛有更多紅筋囉,這隻已經是比下有餘啦陰公!!!

不懂photoshop之類的高科技不知如何執走呀! 咁點喎...忍耐下啦大家。

4) 這眼睛沒有任何眼影眼線等等,粉底呢? 當然有啦!!!!!! 黑眼圈超大呀。

5) 睫毛沒有夾。眼尾有點捲,是天生的。我多數會搽完再夾,夾完又再搽,搽完又再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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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試用的是Lancome眼妝三寶,包括:雙色眼影粉(白 / 黑)、震震睫毛修護底霜(白色)和極緻捲曲睫毛膏。


白色是塗睫毛膏前用的打底霜,打了底後塗出來的睫毛會更長更黑。


這支奇妙的震震睫毛膏,有個按鈕,你一按,它的擦頭會震動,能平均地沾上你每根眼睫毛。用打底霜的重點,是要趁它未乾透就即時塗上睫毛膏,效果才更好。
(塗了白色後,即時塗黑色,不用等白色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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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登‧登‧登‧登


1) 有些睫毛是纏在一起的。我平日會用睫毛梳再梳開它們。但那天找不到,作罷。
2) 我有畫眼線,上內眼線輕輕掃了眼尾,下眼線則沒有畫。
3) 真實比照片拍出來的濃艷很多,照片最少淡了30%。因為....我不懂拍照囉,盡晒力啦。
4) 要令眼睫毛很長,秘訣是塗很多層。但要等第一層乾了,才可塗第二層,跟打底霜有點不同。
5) 發佈會上的化妝師說,這睫毛膏可以不用夾。但我比較喜歡娃娃眼的太陽花(?)感覺,所以也有夾捲。


側面圖:

拍得很差,因為....我不知道啦都不知怎樣可以放很近但能對焦。

但也看到側面的效果了吧? (這是只搽了mascara,還未化其他眼妝。我知道很怪,但我慣了先搽mascara再化眼影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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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發佈會上也收到Lancome的卸眼妝液。



它是兩層的,一層油一層水。

我重覆,我眼睛超級敏感。我好羨慕有些女生可以直接用落妝油卸眼妝。我眼水太多,落妝油遇到眼水,眼妝都沒溶,眼水已飛快地把油全都乳化掉。然後呢,整個眼睛內都是白色的已經乳化的落妝油!!!! 所以這麼多年來,我也一定要用眼妝的專用卸妝液。

這個,真的超級好用。不費功夫就能把眼妝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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